**空運中經常用到的名詞:
ATA/ATD (Actual Time of Arrival / Actual Time of Departure):實際到港/離港時間的縮寫。
航空貨運單 (AWB) (Air Waybill):由托運人或以托運人名義簽發(fā)的單據(jù),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貨物運輸?shù)淖C明。
航空公司貨運單(Master Air Waybill):這是包括一批集裝貨物的航空貨運單,上面列明貨物集合人為發(fā)貨人。
貨運代理空運提單(即 :分單)(HAWB) (House Air Waybill):該文件包括拼裝貨物
中的單件貨物,由混裝貨物集合人簽發(fā),并包括給拆貨代理人的指示。
中性航空運單(Neutral Air Waybill):一份沒有*承運人的標準航空貨運單。
TACT (The Air Cargo Tariff):由**航空出版社(IAP)與**航空運輸協(xié)會(IATA)合作出版的“空運貨物運價表”的縮寫。
載具 (Unit Load Device):用于運輸貨物的任何類型的集裝箱或集裝板。
托運人托運聲明書(簡稱:托運書)(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包括托運人或托運人的代理人關于準備文件和付運貨物的指示的文件。
貴重貨物 (Valuable Cargo):貨物申報**毛重平均每千克等于或**過1,000 美元的貨物,例如黃金和鉆石等。
托運人 (Shipper):貨物運輸合同中*的向收貨人發(fā)貨的人或公司。
收貨人 (Consignee):其名字列明于航空貨運單上,接收由承運人所運送的貨物之人標記(Marks):貨物包裝上標明用以辨認貨物或標明貨主相關信息的記號。
進口許可證 (Import Licence):準許持證人(收貨人)進口*商品的**許可文件
出口許可證 (Export License):準許持證人(托運人)向特定目的地出口*商品的**許可文件。
IATA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航空運輸協(xié)會的縮寫。IATA是航空運輸業(yè)的組織,為航空公司、旅客、貨主、旅游服務代理商和**提供服務。協(xié)會旨在促進航空運輸*和標準化(行李檢查、機票、重量清單),并協(xié)助核定**空運收費。IATA的總部設于瑞士日內瓦
總重 (Gross Weight):裝運貨物的全部重量,包括貨箱和包裝材料的重量。
計費重量(Chargeable Weight):用來計算航空運費的重量。計費重量可以是體積重量,或是當貨物裝于載具中時,用裝載總重量減去載具的重量。
禁運 (Embargo):指承運人在一定期限內拒絕在任何航線或其中的部分航線上或接受轉機的來往于任何地區(qū)或地點承運人任何商品、任何類型或等級的貨物
ETA/ETD (Estimated Time of Arrival / 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預計到港/離港時間的縮寫。
集運貨物 (Consolidated Consignment):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拼成的一批貨物,每位托運人都與集運代理人簽訂了空運合同。
集運代理人 (Consolidator):將貨物集合成集運貨物的人或機構。
COSAC (Community Systems for Air Cargo):“高識”計算機系統(tǒng)的縮寫。是中國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的信息及*物流管理計算機系統(tǒng) 。
海關 (Customs):負責征收進出口關稅、查禁走私和麻醉品交易及濫用的**機構(在中國香港稱中國香港海關)。
海關代碼 (Customs Code):由中國香港海關(C&ED)為一批貨物加注的代碼,以表明清關結果或要求貨站經營者/收貨人采取何種清關行動。
清關 (Customs Clearance):在原產地、過境和在目的地時為貨物運輸或提取貨所必須完成的海關手續(xù)。
危險貨物 (Dangerous Goods):危險貨物是指在空運時可能對健康、*或財產造成重大威脅的物品或物質。
散件貨物 (Bulk Cargo):未經裝上貨板和裝入貨箱的散件貨物。
CAO (Cargo for Freighter Only):“**貨機承運”的縮寫,表示只能用貨機運載。
到付運費(Charges Collect):在航空貨運單上列明向收貨人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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