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總則 1.1為了規(guī)范ICE8000信用機構與國際信用執(zhí)業(yè)人員的信用調查業(yè)務,向社會提供高質量的信用調查服務,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權利,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則。 (3)法律的誠信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誠信的義務,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均將誠信原則作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則。 (4)法律的契約自由原則,也稱自由約定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訂立民事契約的自由,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契約自由原則。 1.3因適用和執(zhí)行本標準而作出的行為,均應視為世界信用組織[WCO]于美國特拉華州,以鑒證方或監(jiān)督方身份參與訂立并發(fā)生的三方或多方契約行為,該行為及該行為引起的相關爭議,均適用美國特拉華州法律及美國聯(lián)邦法律并受之保護,管轄權亦屬于國際道德法院或美國特拉華州法院及美國聯(lián)邦法院。如當事人對適用法律及/或管轄權法院另有約定或另有聲明,其約束力不涉及至世界信用組織[WCO]。 1.4本標準所稱信用調查,是指ICE8000信用機構接受委托后,按照委托的事項與目的,對相關單位和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征集、分類、分析的工作總和。 本標準所稱ICE8000已立信組織,也稱ICE8000誠信組織,簡稱[已立信組織]、[誠信組織],是指承諾接受世界信用組織[WCO]監(jiān)督并已通過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誠信認證的單位、個人、地區(qū),包括:誠信承諾星個人、誠信承諾星單位、誠信承諾星地區(qū)、誠信希望星個人、誠信啟**個人、誠信光**個人、誠信希望星單位、誠信啟**單位、誠信光**單位、誠信希望星地區(qū)、誠信啟**地區(qū)、誠信光**地區(qū)。[已立信組織]的名詞含義等同于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也等同于已獲得ICE8000信用身份證的單位、個人或地區(qū)。 本標準所稱未立信組織,是指[已立信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或地區(qū)。 本標準所稱ICE8000信用機構,也稱ICE8000國際信用機構或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信用機構,是指知識結構、工作能力、職業(yè)道德三方面符合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的要求,獲得世界信用組織【WCO】的認證,在信用評價等信用執(zhí)業(yè)工作中有權利和義務遵守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標準、以防范自身濫用信用評價等權利或損害他人正當權益的各類信用公司等信用從業(yè)單位。ICE8000信用機構是世界信用組織【WCO】的會員單位,不是世界信用組織【WCO】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代理機構、下屬機構。根據ICE8000信用機構的業(yè)務范圍,ICE8000信用機構又可稱為ICE8000征信機構、ICE8000立信機構、ICE8000培訓機構、ICE8000管理咨詢機構。 1.5信用調查應遵循客觀、公正、合法、謹慎的原則。 1.6ICE8000信用機構開展信用調查業(yè)務,適用本標準。其它單位進行信用調查,可參照本標準。 1.7世界信用組織[WCO]嚴禁ICE8000信用機構用低價格攬取業(yè)務,然后提供低劣的服務,以致?lián)p害社會對信用行業(yè)的信心和需求。 1.8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在適用本標準的過程中,均應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行使和承擔本標準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1.9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均視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諾遵守本標準的全部條款。但是,適用本標準的任一當事人,如果發(fā)現(xiàn)本標準任一條款存在不公正之情況,有權在公開說明相關情況及理由和書面通知世界信用組織[WCO]的前提下,公開聲明不受該條款的約束。 *二章 信用調查的程序與方式 2.1信用調查的一般程序: (1)明確調查項目、調查目的、調查方式,簽定委托合同。在簽定合同前: A、ICE8000信用機構應審核調查項目的合法性、正當性與可行性,對于不合法、不正當或不可行的委托,對于所交服務費用無法達到調查目的的委托,不得接受; B、ICE8000信用機構應根據委托人的調查目的,就調查項目與調查方式向委托人提供專業(yè)建議,以幫助委托人實現(xiàn)其目的; C、ICE8000信用機構應對調查目的、調查項目、調查方式、收費額、收費方式等與委托人達到理解一致。 (2)根據合同確定的調查項目、調查目的、調查方式,制定調查方案,經ICE8000信用機構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批準后實施調查方案。 (3)撰寫調查報告。在調查報告中: A、要對調查目的進行針對性闡述; B、對于秘密信息與或有信息,要明確告知委托人該類信息的使用范圍與注意事項; C、要根據被調查人在通知調查中的配合程度與提供資料的誠信度,對被調查人的主觀誠信度給予客觀的評價; D、對于履約能力的評價,要謹慎、客觀; E、除信息來源方要求保密外,應將信息來源告知委托人。 2.2信用調查的方式,一般包括: (1)通知調查,是指通知被調查人,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和申報信用記錄,然后對該資料和記錄進行抽樣驗證、分析的調查方式。采用通知調查方式時: A、應明確告知被調查人有權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和拒絕申報信用情況,但將給予較低的信用評價。 B、應明確要求被調查人作出附加CS條款的誠信承諾。 C、應明確要求被調查人聲明良心誓言條款。 (2)秘密調查,是指在被調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調查的調查方式。 (3)實地調查,是指調查人員到被調查人所在地進行調查的調查方式。 (4)訪談相關人,是指調查人員為求證事實和疑點向相關人員進行訪談的調查方式。 2.3除委托人外,信用調查報告有明確使用人的,如有可能,ICE8000信用機構應主動與其聯(lián)系,溝通相關調查目的、調查項目等事項,以使得信用調查的有關事項及信用報告的內容較大限度地滿足其需要。 2.4ICE8000信用機構可以向有關單位發(fā)送《詢證函》,請求有關單位提交相關資料或對征詢問題進行答復。 ICE8000信用機構發(fā)送的《詢證函》,應向世界信用組織[WCO]備案。 2.5[已立信組織]接到世界信用組織[WCO]或ICE8000信用機構出具的《詢證函》后,有義務按《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息披露標準》等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回復。 2.6未立信組織接到世界信用組織[WCO]或ICE8000信用機構《詢證函》后,有權拒絕回復,但如果回復,應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進行回復。 2.7未立信組織對《詢證函》進行及時答復的,屬于支信行為,發(fā)函單位應給予正式表揚。 2.8未立信組織對《詢證函》不予理會的,發(fā)函單位應忠實記錄,并且: (1)所有ICE8000信用機構在進行相關的信用評價時,應注意該記錄; (2)該組織申請《詢證函》時,所有ICE8000信用機構均應拒絕該申請; (3)世界信用組織[WCO]在開展公益性信用評價工作中,不得對該組織評定榮譽稱號。 *三章 再委托調查與合作調查 3.1ICE8000信用機構為了提高調查效率與質量,可以將受托的調查業(yè)務再委托給其他ICE8000信用機構,或與其他ICE8000信用機構合作完成調查業(yè)務。 3.2ICE8000信用機構再委托給其他ICE8000信用機構進行調查時,或與其他ICE8000信用機構合作調查時,出現(xiàn)了違規(guī)事項,由負責實際實施調查業(yè)務的ICE8000信用機構承擔行業(yè)自律責任。 ICE8000信用機構再委托給非ICE8000信用機構時,或與其他非ICE8000信用機構合作調查時,出現(xiàn)了違規(guī)事項,由ICE8000信用機構承擔行業(yè)自律責任。 上兩款所述行業(yè)自律責任是指ICE8000信用機構違反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標準,應承擔的行業(yè)自律責任。 *四章 違約責任及追究方法 4.1當事人違反本標準約定的,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相應的法律責任,即:相關適用法律規(guī)定的法律懲誡。 (2)相應的信用責任,即:承擔被內部投訴、公開投訴、信用預警、內部曝光、公開曝光、聯(lián)合曝光等信用懲誡。 (3)相應的行業(yè)自律責任,即:公告批評、罰款、取消信用身份證、禁業(yè)等自律性懲誡。 (4)如果違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則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違約行為構成惡意失信行為,還應按國際慣例和通行法律原則向受侵害人進行懲誡性賠償。 4.2違約責任的追究方法: (1)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用預警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聯(lián)合曝光標準》,進行信用投訴和信用懲誡; (2)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仲裁標準》,申請國際信用爭議仲裁**仲裁,*另行提交書面的仲裁協(xié)議; (3)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審理標準》,申請國際道德法院審理; (4)違約者如具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身份,當事人還有權按照《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監(jiān)督標準》進行投訴; (5)按照美國特拉華州法律或美國聯(lián)邦法律,向美國特拉華州法院或美國聯(lián)邦法院提起訴訟。 4.3違反本標準約定的行為,可以且應當被視為一個獨立的違約行為或失信行為。有關當事人如果在本標準適用過程中,出現(xiàn)弄虛作假、掩蔽、誹謗、侮辱謾罵、否定他人信用評價權利等行為,則該行為屬于獨立的惡意失信行為或獨立的嚴重惡意失信行為,有關當事人有權合并追究或單獨追究該獨立失信行為的責任。 4.4本標準違約責任的承擔,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則,即: (1)只有受侵害方主動追究,違約方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侵害方有權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違約責任追究程序; (3)受侵害方有權諒解違約方或與違約方達成協(xié)議。 4.5對于參與、執(zhí)行、協(xié)助當事人違約行為的員工或代理,受侵害方有權追究其相應責任,除非其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4.6世界信用組織[WCO]應對自己的過錯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經濟賠償?shù)闹С隽腥氲绞澜缧庞媒M織[WCO]下一年度的財務計劃,經濟賠償較大的,分年度進行賠償。 世界信用組織[WCO]承擔經濟賠償后,有權向有重大過失或主觀故意的失信行為責任單位或個人追償損失。
詞條
詞條說明
1.1為了肯定和褒揚善舉,為了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權利,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
**章 總則 1.1為了合理地鑒定違約行為,為了合理地確定違約行為的責任人,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
**章 總則 1.1為了幫助人們降低合同風險,**合同的履行,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國際慣例和通行法律原則,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
**章 總則 1.1為了規(guī)范信用保險業(yè)務,創(chuàng)新信用保險工具,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國際通行法律原則和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