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化妝品檢定所,發(fā)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下稱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稿指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可通過人體試驗、消費者使用測試、實驗室試驗等研究結果,結合文獻資料對產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 根據意見稿附帶的“功效宣稱評價原則表”,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防脫發(fā)、**、防曬、祛痘(含去黑頭)、修護、宣稱無淚配方的6類產品,必需進行人體試驗; 2、有抗皺、緊致、舒緩、控油、去角質(非物理作用)、防斷發(fā)、去屑、保濕、滋潤、護發(fā)10類功效宣稱的產品,可以在上述4種評價原則中選其一; 3、宣稱適用于敏感皮膚(肌膚)功效的產品,可以在人體試驗和消費者測試2種評價原則選其一; 4、宣稱溫和(無刺激)、量化指標(時間、統(tǒng)計數據等)的產品,可以在人體試驗、消費者測試、實驗室試驗3種評價原則中選其一; 5、宣稱新功效的產品,根據功效宣稱選擇評價方法,同時應選擇注冊備案機構開展評價和驗證工作。 意見稿中還提出,能通過視覺、嗅覺等感官直接識別的,比如清潔、卸妝、美容修飾、芳香、爽身、染發(fā)、燙發(fā)、毛發(fā)造型、發(fā)色護理、脫毛、除臭、輔助剃須剃毛類產品;通過簡單物理遮蓋、附著、摩擦等方式發(fā)生效果且在標簽上明確為物理作用的產品,如物理遮蓋*、物理方式去角質、物理拔除方式去黑頭,均可豁免提交功效宣稱評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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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化妝品中的抗氧化成分屬于常用成分。由于化妝品體系中原料比較復雜,配方中常含有油脂和其他易被氧化的成分,配方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抗氧化體系,防止產品因氧化而變質。初始型抗氧化劑主要分為合成抗氧化劑、**抗氧化劑以及內源性抗氧化劑。合成抗氧化劑可以防止氧在光、熱或金屬離子的存在下引發(fā)不希望的化學變化,化妝品配方中較常用的合成抗氧化劑之一是二丁基羥基甲苯(BHT),除BHT之外,還有丁基羥基茴香醚(BHA)
? ? 如今,“可以吃的鮮花果凍口紅”“兒童寶寶防曬霜**食品成分”等宣傳充斥市場。很多消費者愿意為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買單。 這些號稱“食品級”的化妝品,到底是名副其實,還是商業(yè)噱頭?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食品級”化妝品的真與假。 一、“食品級”化妝品是真科學,還是偽概念? “食品級”化妝品是商家為了進行產品的包裝宣傳、吸引消費者而創(chuàng)造的市場語言。依據現有的法規(guī)及標準,化妝
人體法是目前化妝品功效評價技術中應用較為廣泛的方法。主要包括*小組評估、消費者自評以及生物物理學評價。 *小組評估主要是對化妝品可通過視覺、觸覺、嗅覺感知的功效進行評估,例如氣味、平滑度等,或根據一定的評分標準,對受試者使用產品前后皮膚的膚色、皮膚皺紋改善情況等進行評價。該方法主觀性強,對評價人員的要求較高,需要對評價人員進行不斷的訓練,保證其評價結果的可重復性。*評估通常以皮膚、眼科或口腔
一.根據膚質選擇面膜 膚質可以分為干性皮膚、油性皮膚、混合性皮膚、中性皮膚。 面膜的主要功效有**、保濕、清潔、滋潤等。 選購面膜前,消費者要弄清楚自己的膚質及預期獲得的功效。 二.通過正規(guī)渠道購買面膜 依法登記的超市、百貨商城、正規(guī)電商平臺。 三.查詢產品登記信息 化妝品上市銷售前必須在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或注冊,消費者可以通過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查詢該產品是否經過備案或注冊。 四.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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